近日,海口公安发布警情通报,江西籍导演兼商人郑某峰因涉嫌猥亵儿童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报检察院拟对其进行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海口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接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1月17日将郑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系,郑某某系郑某峰。公开资料显示,郑某峰集编剧、导演、演员、电影出品人、商人等多重身份于一身。郑某峰曾在电影《美人鱼》中扮演“郑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到,商业履历信息显示,郑某峰名下共关联9家企业,5家为存续状态,均在海南,包括南海花仙电影投资发展(海南)有限公司、云海星辰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4家为注销、吊销或吊销未注销状态,包括江西省工商企业发展策划有限公司、北京中艺金鹰影视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郑某峰在上述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版图涉及传媒、投资、文旅等领域,投资区域涉及海南、江西、北京。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